各市、州、省直管市、县(林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处、办、中心):
自2002年举办首届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和中小学生 “五小”成果评选以来,此项活动得到了全省各地师生的积极响应,有效地促进了中小学实验教学及创客活动的开展。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技术装备人员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合作开展创客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决定与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协同举办第15届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和中小学生优秀创客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1、评选活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征集作品,填写作品登记表,统一向省报送。
2、由各市(州)进行严格初评后以文件形式报装备处《中小学实验与装备》编辑部。各地推荐作品数量不做限制,但每人限报一件(篇)作品。
二、参评对象
1、全省中小学实验课教师、实验员及教育装备管理人员等。
2、全省中小学生。
三、参评内容
(一)教学专题论文
1、中小学实验教学理论与实践、方式与方法、管理与考评等方面的研究;
2、中小学新教具自制与应用、改进与维护、新技术与新工艺应用方面的研究;
3、中小学其他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管理与应用创新研究等。
(二)学生创客作品
中小学生的小制作、小发明、小实验、小论文等方面的作品。
四、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和实用性。要求紧扣新课程改革的实际,力求创新,严禁抄袭,一律文责自负。教师作品评审标准见附件1,学生作品评审标准见附件2。
2、作品报送方式及要求
(1)纸质版及实物作品
①论文类作品纸质版一律用A4纸、3号字打印;②实物类作品由市州统一附作者相关信息标牌;③师生作品分类、打包后,分别邮寄或送至我处编辑部。
(2)电子版作品
①教师作品电子版按学科分类;②学生作品(不分类)电子版提供作品实物照片及相关创作说明;师生作品分类后压缩打包发送至编辑部专用邮箱。
3、参评作品应填写《教师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学生作品登记表》(见附件4)。
4、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逾期上交的作品概不受理。
5、参评作品一律不收取费用,主办方享有作品修改、使用权。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教师作品总体获奖率为35%左右,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奖率分别为:5%、10%、20%。涉嫌抄袭或拼凑的论文一律不予评奖,获奖作品的查重率小于20%。学生作品的获奖比例控制在40%以内,其中一等奖作者授予“优秀创客”荣誉称号。
组织奖评选标准:组织有序、参与面广、初评严谨、资料齐全。报送作品总获奖率不低于35%。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桂元路5号装备处编辑部。
联系人:庞博;
联系电话:027-51850799;
专用邮箱:zxxsyyzb@126.com
附件:1、教师作品评审标准
2、学生作品评审标准
3、教师作品登记表
4、学生作品登记表
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
2016年5月23日